自丈夫1993年去世后,家住淮安市清浦区的李奶奶(化名)就和四个子女共同生活。虽然子女们已成家,但因家庭矛盾让他们在养活母亲这1其实不应当有问题的问题上产生异议。今年已82岁的李奶奶不得已前后两次将4子女诉至法院,在淮安市清浦区法院法官白癜风该如何治疗主持下,第二起养活官司双方终究达成了调解协议,李奶奶的养老问题看起来有了着落,但就在调解协议达成的第二天,82岁的李奶奶便撒手人寰。
通讯员吴祥华赵大为扬子晚报全媒体朱鼎兆
82岁老母两次状告4子女
李奶奶今年已82岁,生活已不能完全自理,每个月2450元退休金已不能保持生活,老人家估计也是迫不得已才将自己的4子女诉至法院。负责审理这起养活纠纷案的淮安市清浦区法院法官告知扬子晚报。
李奶奶在诉状中称,她与丈夫生有一子三女,均已成家立户。1993年丈夫去世,去世前,已将她与丈夫共有的房屋按传统风俗赠予长子,长子就应当承当养活老母的。但李奶奶在与儿子共同生活期间,儿子常常对她恶语相向。李奶奶不堪忍耐,就和2女儿共同生活了几年,后来2女儿家拆迁,她又与3女儿共同居住,3女儿照顾她的饮食起居。
就这样李奶奶还算平静地过了10几年,今年李奶奶已82岁高龄,身体不可避免地得上了多种疾病,至于什么病法官不愿意泄漏。近几年老人生活已不能完全自理。这样老人不时地要问医吃药,再加上护理费,2000多块钱的退休工资已不能保持生活。
法官说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反正该子女们出的钱没人肯出,该子女们出的力,没人肯出。老人的很多亲戚朋友也屡次做4子女的思想工作,但他们中间有些人就是谢绝实行养活老人。老人气得就想收回给儿子的房子,但儿子压根就不让她回家。因而今年5月份,老人将儿子女儿统统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每人每个月承当她护理费用500元,并将她本来居住的房屋交付给她居住。
一审判决护理费用由子女承当
面对82岁老母亲将自己告上法庭,四个子女纷纭叫屈,都有理由。法庭于今年7月9日,对李奶奶状告4子女养活纠纷1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李奶奶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虽每个月有退休工资2450元,但该经济收入不足以保持原告生活和护理的全部费用。李奶奶4子女应对母亲承当赡养义务。但长时间的冷漠已让李奶奶不愿由4子女护理其生活,坚持要求找人护理并照料其生活起居。法庭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判决护理费用由4子女承当。酌情确定三个女儿每人每个月给付护理费300元;酌定儿子每个月承当200元,但要为李奶奶妥善安排1处水电设施齐全、方便生活的住房1处。
今年7月18日该案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但法庭的判决也未得到实行,李奶奶仍然在小女儿家中居住,护理费仍然没有着落。今年9月1日,李奶奶再次将4子女诉至法院,要求4人承当医疗费合计4000余元。
子女拒不执行,老母无奈再次上告
大女儿和儿子认为李奶奶的工资及医保足以承当其生活就诊全部开支,且李奶奶的工资一直是小女儿保管。言下之意,不知道补贴了多少给小女儿。负责第二次审理李奶奶养活纠纷案的淮安市清浦区法官告知。
法官得知,经过第一场官司后,李奶奶精神状态非常差。明显,打官司带来的心理压力和疲惫对老人的精神和身体都不利,法官意想到最好快速调解结案。经过法官耐心开导,双方在今年9月15日达成调解协议,李奶奶的养老送终全部由小女儿承当,其他子女在李奶奶生前或去世后都不得干扰小女儿的生活,前儿童白癜风的原因一次判决已实行部份无需返还,未实行部份不再实行。可就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第二天清晨,也就是今年9月16日,李奶奶小女儿泣不成声地给法官打来称其82岁老母亲撒手人寰了,并称说老人去世前曾交代她对法官表示感谢。
法官说法
终究成功调解惋惜子欲养而亲不待
虽然已时隔两个多月,但这件事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入。负责调解李奶奶第二次状告4子女养活1案的法官昨天在接受采访时仍眼眶湿润,长叹一声:子欲养而亲不待啊!
长时间照顾母亲的小女儿曾告知法官,其实母亲一直是愿意跟自己共同生活,可是大哥大姐由于年轻时对母亲有心结,很少来探望母亲,有时母亲一个人就坐在家里哭,甚么都不说,自己及家人照顾母亲10几年,可是母亲还没去世,大哥大姐话里话外就是自己占了母亲多少便宜,现在这两三个月的两次诉讼,母亲状态愈来愈差,现在自己也没什么要求,就是希望能安安静静地给母亲养老送终。惋惜,终究这个欲望也没有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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