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海城市民政局召开了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暨全市民政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我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市民政局局长赵刚,市监委委员、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王平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分管社会救助工作副局长、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察员、各镇(区、街道)民政办主任、市低保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等4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唐石同志主持。
会上,赵刚同志按照省、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做好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建议。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安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民政系统延伸的应有之义。第二要突出治理重点,准确把握开展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任务。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应保尽保,坚决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第三要扎实落实整改,健全完善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把握主要矛盾,科学落实整改;完善操作程序,规范制度运行;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督检查。
赵刚强调,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在今后三年中持续进行,与会各镇(区、街道)民政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党委、纪委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强化组织领导,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王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做好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以及民政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低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准职责定位,全面履行职责,把整治和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有效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监管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对待困难群众冷漠怠慢、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着力纠正审核把关不严,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人情保”、“关系保”及“错保”、“漏保”等问题;着力纠正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不到位等问题,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纪问责。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依法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为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和确保农村低保政策有效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最后唐石对如何落实好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意见。要求与会各镇(区、街道)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会上下发的《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全市民政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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