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其中,公开招聘65名(面向鹿城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3名,面向鹿城区残疾人招聘1名),公开选调13名。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选调)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年11月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选调对象须为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人员,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二、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1、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类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3)、《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鹿城区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鹿城区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5)。
2、招聘(选调)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6)执行。
3、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温州市鹿城区公路管理局、温州市鹿城区普查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施工安全监督站、温州市鹿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温州市鹿城区工程质量监督站、温州市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属于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尚未批准的事业单位(简称“参公待批单位”)。上述单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单位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医院、医院属于试行编制备案医院,本次招聘的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按照温鹿编〔〕77号文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5、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代码为的岗位,本次招聘的人员聘用后须在该单位从事窗口服务工作5年以上,工作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沿兴路号。
6、温州市少年游泳学校代码为的岗位,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人事关系。
7、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年11月11日。
三、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
(一)公开报名
代码-岗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代码-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代码-岗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年11月11日0时--年11月15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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