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海城市“亮化工程”
的相关要求(征求意见稿)
广大市民同志们:
为做好我市年“亮化工程”,本着“精简节约、范围适度”的原则,确保不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现就年城乡“亮化工程”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对往年没有实施亮化工程的路段、地点和镇区,今年仍不实施亮化工程。
二是相关部门和镇区今年“亮化工程”的资金投入,要较上一年度压缩10-20%。
三是不以土木建设施工的形式开展“亮化工程”。
四是亮化用品以可多次使用产品为主,原则上不采用一次性亮化用品。
五是对古树、名木不能进行缠绕类亮化。
六是财力不能保证“三保”支出或需要市财政补助的镇区,不得实施“亮化工程”。
各单位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把今年的“亮化工程”做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务求实效、量力而行,减少开支、精准亮化,营造靓丽美观,简洁大方的市容环境。全民互动对于年的“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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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融媒体小编:大燕儿
海城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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