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城市公安局消息:近日,根据海城市公安局杨贺峰副局长部署,我市交警、巡特警、开发区派出所三家联合行动,对海城市开发区非法飙车行为进行了不定时巡逻检查。
3月7日晚10:00左右,在巡逻至兴海广场时,发现可疑车辆辽C36*Z*的本田车,经过警务通比对后发现车辆外观已登记车辆不符,驾驶人为胡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从重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貌。
信息扩展:飙车有可能触发的法律问题:
1、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此罪者可处拘役并处罚金。
2、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3、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则其行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海城市公安局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勿违反交通法相关规定,做文明行车好司机!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对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为市民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海城市融媒体中心
FM.9海城交通台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文章已于修改![]()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
![]()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
![]()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
![]()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